2017年3月20日,外省籍居民可在蒲城县所有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居民身份证。
2016年6月,蒲城县首次开通了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2017年1月,蒲城县两家派出所户籍室开通了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从2017年3月20日起,蒲城县18个派出所户籍室全面开通省内及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非蒲城籍的群众再也不用回老家办理身份证了。
办理条件:非蒲城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
办理材料:持有本人户口本、到期或损坏的二代身份证、居住证、其他有效证件均可。
办理地点:全县18个派出所户籍室均可办理。
不予受理的条件:
一、初次办理二代身份证的;
二、与公安机关登记信息不一致的、因相貌发生重大变化且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身份证错重号的;
三、对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
四、临时居民身份证不能办理。
另外,蒲城公安还开通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服务。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的,都可持有效证件就近到各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挂失申报,拾获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可就近交至各派出所户籍室登记,丢失身份证的市民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任一户籍室查询他人拾获情况,如有被他人拾获交至公安机关的,就可以到登记单位领取。